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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毓基金會於100年7月承接臺中市政府委託之『特殊境遇家庭追蹤輔導服務』,
 服務海線大甲區、大安區、外埔區之特殊境遇家庭,為此三區之特殊境遇家庭提供關懷訪視、法律諮詢、心理諮商以及轉介服務等。
 
在100年時服務了257人次的特殊境遇家庭,這段期間不只是協助這些家庭成長,更陪伴他們度過困難的時刻,
 
 也因此在101年度我們的服務區域擴大,目前服務區域有大甲、大安、外埔、清水以及梧棲區,
 希望可以將100年的服務經驗繼續延續,陪伴更多的特殊境遇家庭走出傷痛與困難,迎向更美好的人生。


福利小常識
Q:什麼是特殊境遇家庭?
A:每人每月未超過政府當年公布最低生活費2.5倍及臺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1.5倍,且家庭財產未超過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一定金額,並具有以 
     下情形之一者:

     1.65歲以下,其配偶死亡,或失蹤經向警察機關報案協尋未獲達六個月以上。
     2.因配偶惡意遺棄或受配偶不堪同居之虐待,經判決離婚確定或已完成協議離婚登記。
     3.家庭暴力受害。
     4.未婚懷孕婦女,懷胎三月以上至分娩兩個月內。
     5.因離婚、喪偶、未婚生子獨自扶養未滿十八歲以下子女或獨自扶養十八歲以下父母無力扶養之孫子女,其無工作能力,
        或雖有工作能力,因遭遇重大傷病或照顧六歲子女致不能工作。
     6.配偶處一年以上之徒刑或受拘束人身自由之保安處分一年以上,且在執行中。
     7.其他經直轄市、縣市政府評估因三個月內生活發生重大變故導致生活、經濟困難者,且其重大變故非因個人責任、債務、非因自願性失業等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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